合权普法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每日更新社会热点热议法律新闻资讯。

满足这个条件,异地也能办离婚!
发布时间:2023-10-27 作者: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那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应当如何在现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呢?

合权律师将在本文针,对此情形进行探讨。

一、协议离婚,可以异地办理了?

今年6月起,通常情况下不能,但部分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的民政局可以办理其他省市的离婚登记手续。

原则上,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但是,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期限: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也就是说,在以上几个试点省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的办理地点可以是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夫妻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

经常居住地是指一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在试点地区,夫妻凭借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居住证需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诉讼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可以跨省通办,那么诉讼离婚呢?其实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得符合一些条件,例如:至少一方在起诉地居住超过一年以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原则上,管辖法院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要去原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被告。

但是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前大部分还是会在一个城市生活的,所以想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当然,如果双方经常居住地不同,假如被告出现以下情况,原告还是可以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的:

①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②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③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④被告被监禁的;

⑤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三、能不能在网上办理离婚?

协议和诉讼离婚一般可以在网上启动,但是比较难在网上完成全部手续。

1)协议离婚

部分地区民政局提供离婚登记的网上预约服务,可以减少线下排队等待的时间,具体能否预约、如何预约,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但是,办理离婚登记材料的递交和审核一般仍然需要线下进行。

2)诉讼离婚

法院一般通过“人民法院在线”、“移动微法院”等微信小程序或者法院官网提供电子诉讼服务,可以在对应的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的法律效力与线下立案相同。但是,一般离婚案件的审理还是需要线下进行,而且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参加诉讼。

当然,目前很多法院都可以进行线上庭审,但是具体个案能否网上开庭,需要结合当地法院是否提供线上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的复杂程度、法官具体安排等因素综合判断。

目前,经济高速发展促使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启动诉讼离婚时,难免需要考虑手续办理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了解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可以做全准备,避免费时又费力。

四、离婚的具体流程步骤

0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02初审

婚姻登记员按照规定查验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查验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03冷静期

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04受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原件、离婚协议书、两张红底单人近期(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办理离婚登记业务。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05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执行。

06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视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观点或法律意见,如需相关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在主页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为您解决问题。

联系我们
  • 13825269466
  • yw@hqlaw.cn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88号航天科技广场A座6F
法律咨询热线:

0755-83988488
13825269466

微信扫码关注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咨询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388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