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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与出租车相撞侧翻起火致1人身亡,网友:出租车是否担责?
发布时间:2023-10-25 作者: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10月18日,在广州发生一起惨烈的车祸:一宝马车变道插入直行出租车车道,与出租车相撞,蓝色宝马车失控撞桥墩侧翻后起火。大火扑灭后,120急救人员发现,车里的司机已不幸身亡。

 

事发位置在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广园出口对开路段,距离广园收费站数十米。收费站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现有车辆自燃后,收费站多名工作人员参与救援,使用了站内的十多支灭火器,但因火势太大,仍难以扑灭,最终是消防队员赶到后将火扑灭。

 

 

此次交通事故,如何划分事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情况: 如若是宝马车主突然变道,出租车保持正常车速直行且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则很大可能宝马车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当然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也是定责标准之一。

 

第二种情况:如宝马车正常变道,出租车恶意碰撞获利,则出租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侦查机关对出租车主观上是否有犯罪故意等进行调查。

 

第三种情况:如宝马车和出租车系在路上相互追逐竞速,则出租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事件进行进一步对调查。

最后,合权律师温馨提醒,开车不是儿戏,任何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超速、抢道、变道、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视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观点或法律意见,如需相关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在主页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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