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权普法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每日更新社会热点热议法律新闻资讯。

服刑人员是否还能继续领取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3-11-21 作者: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案例还原:陈女士的家属是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21年2月被判处拘投,所以想了解一下判刑后是否还能继续领取养老金,如在服刑期间死亡的,是否能领取到丧葬抚恤金?

受理反馈: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 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判刑前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政策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部分内容来源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联系我们
  • 13825269466
  • yw@hqlaw.cn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88号航天科技广场A座6F
法律咨询热线:

0755-83988488
13825269466

微信扫码关注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码咨询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388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