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购物的兴起与发展,使得消费者更青睐于依赖“内容评判”对商品或服务进行选购、消费,同时“内容评判”也为经营者带来更大的“引流效应”。
目前,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行为都在法律上有哪些违法行为?合权律师将在本文为您解答困惑。
一、案例展示
近期,四川省凉山州发生了一起以虚假宣传和带货销售假冒产品为特点的系列网红直播案件。
在公安机关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成功侦破了这起案件,涉及的网红包括“凉山曲布”、“赵灵儿”、“凉山孟阳”和“凉山阿泽”。
这些网红在MCN机构的孵化下打造了虚假的人设,通过虚假视频和假冒的大凉山特色农产品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该案件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4人,包括11名网红主播,并捣毁了5个MCN机构。
二、案例分析
案件中的“凉山曲布”和“赵灵儿”网红通过摆拍虚假视频,称是在助农过程中偶然相遇,打造了淳朴善良的形象,以此吸引观众的关注。
随后,他们借助MCN机构的支持,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假冒的大凉山特色农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产品,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针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凉山州采取了一系列严厉打击措施。今年以来,凉山网信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开展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摆拍卖惨”、“虚假助农”等行为,并关闭和处置了大量违规账号。警方还提醒相关从业者不要进行虚假营销,积极举报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
凉山警方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从严打击网络乱象违法犯罪,并积极探索建立网络乱象治理长效机制。特别是聚焦凉山“悲惨营销”“虚假助农”等网络谣言扰乱网络空间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以打开路、以打促治,全力净化网络环境。
三、合权普法
凉山这起案件揭示了网络直播行业存在的问题,警示了从业者不要通过虚假宣传和销售来非法牟利。
网络直播购物是时下热门的消费渠道,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阅览生活所需的各类用品。
然而“流量”不代表“质量”,部分商家在直播销售时“口无遮拦、随意编造”,用虚假的商业宣传在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流量“变现”也导致通过“作弊”方式虚构交易、虚假评价等“刷单炒信”行为花样翻新。当下,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等“带货”“带节奏”的手段和套路更已是五花八门,通过雇佣专门在直播时刷人气的“水军”,进入直播间刷虚假流量,增加直播时显示的在线人数,制造直播间虚假的高人气氛围,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所谓的粉丝量、观看量、点赞量都是可以“刷”出来的。
一些卖家通过营造直播间的“虚假繁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非理性消费。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还严重影响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损害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对于规模化、团伙化的“刷单炒信”行为,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加大行刑衔接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视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观点或法律意见,如需相关法律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在主页留言,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为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