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小孩在学校被同学绊倒,导致两颗门牙脱位缺损,这种情况除了赔偿治疗费,还有哪些赔偿?现在后续治疗费的赔偿达不到家长的诉求,相关部门能出具鉴定吗?关于这类纠纷,广东合权律师事务所将会在本文中用真实案例给您指引,如果您需要深圳比较好的律师,可以参考‘深圳好一点的律师怎么找?’接下来我们往下讲
案例分享
丁晓与邱洁系长风小学同学。某一天,二人一前一后小跑去音乐教室上课。跑到教学楼过道玻璃门时,原本在后面的邱洁突然加速绕至丁晓前方,抢先冲过玻璃门。不料刚跨出门后,邱洁一不小心自行摔倒,将紧随其后的丁晓绊倒,致丁晓磕断门牙,产生根管治疗费等费用。事故发生后,丁晓父母与邱洁父母、学校协商赔偿事宜,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丁晓父母将邱洁、邱洁父母及学校均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治疗费等费用。
邱洁方辩称,由于学校方临时安排学生换教室上课,导致学生怕耽误上课时间而一路小跑,俩孩子因此不注意摔倒。且过道玻璃门有两扇,当时只开了一扇,存在安全隐患,也无老师进行引导,学校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所以学校应对原告的摔倒负全部责任。
长风小学辩称,学校在此次伤害事件中不存在任何过错。学校教学活动的安排不是导致该事件必然发生的原因,其原因是由于邱洁突然加速超越丁晓,倒地后导致丁晓摔倒受伤。且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都是通过了教育管理机构的合格验收后使用的,不存在设计瑕疵。
除了医疗费外,伤者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关于后续治疗费,你可以考虑申请鉴定。
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与自己所受损害相当的赔偿数额,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按照医嘱需要护理产生的护理费、就医产生的交通费、住院产生的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如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营养费(部分地区需要达到伤残等级才会酌定支持)等。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主张。
关于后续治疗费的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你可以选择在费用实际发生后向对方主张,也可以选择向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后续治疗费的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所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向对方主张。
综上,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致害原因等因素,酌情确定邱洁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长风小学承担40%的赔偿责任。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学生打闹中不直接伤害他人的学生存在过错,那么他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是典型的学生间意外伤害事故,因当事人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弱,对侵权判断和控制能力小,难免造成伤害事故。因此,作为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课间活动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如果您正遇到这样的事件,建议可以寻找深圳比较好的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最大程度争取减少、或者提高赔偿金额。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义务教育孩子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如果孩子因为打闹行为造成了他人伤害,家长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学校不仅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还应当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制止学生的打闹行为,确保校园的安全和谐。咨询电话:13825269466